家長a問:小朋友打架怎么辦?
家長b說:教訓幾句就好了!
家長c認為:誰家還沒有個熊孩子,打鬧一下很正常,我可不會因為孩子在外面隨便鬧一下就教訓我的孩子,舍不得!
熊孩子想:既然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可以無法無天了,哈哈哈哈~~
這些想法乍一看似乎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仔細想一想就能發現存在很大的隱患,首先,家長是孩子的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老師,如果家長不身體力行,孩子們一個個上行下效,結果可想而知,更可怕的是,這些家長的和熊孩子的觀點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見,多少家長對孩子過度保護,不管自己的孩子有沒有過錯總是來一句“他還只是個孩子”作為免罰金牌,但是從專業的法律角度,他們的觀念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呢?我們來聽聽法律共同體中的各個法律工作者都是怎么說的吧。
警察說:可千萬不能這么認為,尤其是家長,一定要從小教育小朋友遵紀守法,不要樹立年紀小就可以犯錯的錯誤的觀念。
法官、檢察官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小朋友違法犯罪的不是當然不受法律追責,有時候家長還要承擔責任。
律師說:預防是最好的保護,在犯錯之前加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小朋友在發生沖突后及時尋找法律救濟更為重要,有時候甚至能防止結果的進一步惡化,及時將各方可能遭受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在最大限度內保障小朋友的身心得到良性成長。
其實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除了教育小朋友遵紀守法外,就是要讓自己的孩子懂得珍惜,只有懂得珍惜,就不會去破壞,也就減少違法亂紀的可能,另外,讓小朋友及早的接觸一些真實案例和公檢法等司法機關都會有助于小朋友真切的感受到后果的嚴重性,也能起到指導和預防的作用。
那說了這么多,前面所說的小朋友到底是指哪個年齡段的?多少歲算小朋友?小朋友犯錯家長也會承擔責任?承擔的是什么責任?到底該怎么預防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為了詳細解答所有這些問題,也為了能夠為廣大青少年建立遵紀守法的觀念,北京新儒律師事務所、君儒(北京)國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會同北京市石景山區八寶山司法所、北京市石景山區永樂西北社區居委會以“青少年與法”為主題籌劃了模擬法庭活動,并于2019年6月22日在北京石景山區八寶山街道永樂東北居民委員會社區活動室舉行了模擬法庭模擬演練。
當日上午9點40分,新儒律師事務所主任嘯峰帶領所內律師、實習律師及工作人員帶著模擬法庭需要的器材和資料提前來到了社區活動室布置舞臺,雖然天氣炎熱,室內還沒有空調,但是大家的熱情絲毫不減,經過明確的分工協作,簡陋而不失嚴肅的“法庭”就已經布置完畢,呈現在大家眼前。調皮的“嘯朋友”早已穿起了法袍敲起了法錘開始凹造型拍照。
10點整,司法所所長徐長祿及北京全印律師事務所鄭主任也按時到達現場,兩位分別作為審判員、辯護人加入了模擬法庭的各自陣營中。
隨著嘯主任扮演的審判長鄭重的敲響了法錘,模擬法庭之模擬正式開始!
這次模擬法庭的基本案情是兩個不滿16周歲的中學生因為非常微小的摩擦發生矛盾,另一個同齡的學生為幫助其中一方出氣而用砍刀將另一方砍傷最終造成嚴重后果被法律追責。
模擬庭審中,控辯雙方及被告法定代理人就被告的刑事責任能力、主觀罪責、兇器的定性等一系列問題展開激烈辯論,但是控辯雙方就未成年犯罪應當輕刑罰而重教育始終保持一致,庭審過程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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